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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思想观点2017年12月26日
伴随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我们应当更加注重生产力发展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升效率与确保公平之间的对立统一,更加注重追求经济效益、政治效益、文化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辩证统一。事实上,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会促进需求结构和需求层次的发展变化。生产力的发展不仅可以释放低生产水平情况下被压制的需要,而且会引起新的需要;不仅提升人们的物质生活、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层次,而且会激活人们对于公平法治、政治参与和生态保护等更多领域及更高水平的新需要。满足这些新需要的过程,需要在新的水平上推动生产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应当看到,市场经济可以促进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但无法保证社会公平的自动实现。资本以追求利益为目的,市场经济内含的自发性、竞争性也难免会加速贫富差距的拉大,导致相对需求不足状况的出现。最终,在生产关系领域中,公平出现了问题;在生产力领域中,经济发展方式即提高效率的方式也出现了问题。由此,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困境愈发显现。从这意义上说,发展生产力始终是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办法。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要求我们审时度势,正确选择推进生产力发展、促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平衡发展的突破口。要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同时,也要认识到,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转化并未改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下一步,应更加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特别是收入分配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以及经济领域内部结构性失衡、经济领域与社会民生领域失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失衡等问题,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应从更宽广的视野来分析人民需求的结构拓展和层次提升问题,进一步重视政治参与、公平法治、环境保护等方面更高水平的诉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