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9 浏览次数:575
一、工作原则
根据我院复试工作方案,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的“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二是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在保障考生与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严格执行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世界中国学所成立了所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由所长任组长,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加强对面试专家队伍的建设。
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复试小组成员选聘标准,制定本所的复试录取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我所成立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同时进行。复试小组成员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研究员团队和外语能力较强的专家共5名老师组成。
三、复试名单确定
(一)复试人数确定原则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调剂原则,结合本所一志愿上线情况、各专业学业要求,我所将择优遴选,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1.2,原则上不超过1:2。
(二)调剂复试
调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选拔质量的有效途径。世界中国学研究所的世界中国学专业接受调剂复试的一般条件为:我所一志愿专业合格生源不足;考生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调出和调入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调剂复试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完成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申请调剂最低要求:总分350以上,政治、英语单科60分以上。
四、复试内容及相关要求
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
(一)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的考核。目的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全面素质(专业科研能力、创新能力、逻辑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实验技能等),考核形式为面试。本项考核需要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本项考核需要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品德修养考核:本项工作由研究生院党委统一组织实施,包括复试和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重点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成绩×0.7+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0.3(即复试满分为70+30=100)。
五、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2021年4月2 日(周五)上午9:30
复试形式:中目系统线上复试,会议号将提前一天通过邮件告知考生
六、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我所将按照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对复试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考生离所后及时将复试结果和拟录取信息向研究生院报备公示,并由研究生院通知取得拟录取资格考生后续要完成的工作。
七、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一)在复试前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提交资格审查资料,通过审查者方可进入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中国学所考生的审查资料提交方式为:在线复试正式开始前,由考生在视频画面中展示身份证、准考证等资格审查资料,并现场宣读考生承诺书,进行健康承诺;复试秘书/技术秘书画面截图便于入学后对比,所有过程必须录屏。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但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二)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准备
1、身份审核材料(原件扫描件):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
(3)初试准考证
(4)本科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
2、其他补充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版):
包括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相关资质证书等。
八、招生体检
今年我院招生体检统一于入学后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复试前须做健康承诺,如发现期间有不诚信行为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将取消学籍;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学籍。
九、其他问题
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和以成人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加试科目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由我所自行组织进行。
十、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我所按规定对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21-33165031(院纪委)
021-64871077(研究生院)
021-64862266-27381(世界中国学所办公室)
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中国学研究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