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中国学研究所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19  浏览次数:1751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我所成立了招生工作指导小组,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由工作指导小组制定复试小组成员选聘标准,制定本所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在复试阶段我所将成立一个复试小组,由五名或五名以上老师组成,对考生专业水平和英语水平进行考核。复试小组成员均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专家。

 

三、招生人数

我所今年拟招录4名博士研究生。前期通过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招录方式已预录取1人,此次公开招考方式招录名额为3名。

 

四、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业务一成绩不低于50分;业务二成绩不低于55分。

(二)复试成绩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

在符合上述初试成绩要求前提下,根据报考本专业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复试名单。按照不低于招收额度1:1.2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五、复试内容及相关要求

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

(一)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核。目的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全面素质(专业科研能力、创新能力、逻辑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实验技能等),考核形式为口试。本项考核需要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综合素质考核。考查考生专业外语及外语表达应用能力、思维和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本项考核需要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品德修养考核:本项工作由研究生院党委统一组织实施,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重点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科研创新能力成绩×0.6+综合素质×0.4(即复试满分为60+40=100)。

 

六、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0.4+复试成绩×0.6

我所将按照复试结果,采取区分“报考/录取类别”(即定向和非定向)按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依次录取。

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文件精神,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者,即便拟录取总成绩可获录取资格,也将不予录取,录取资格顺延。

我所将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将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材料向研究生院报备,并由研究生院通知取得拟录取资格考生后续要完成的工作。

 

七、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521日(周五)上午09:30

复试地点:上海市中山西路1610号上海社会科学院2号楼628室(详情请留意研究生院或我所网站的具体复试通知)

 

八、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一)验证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需带加盖注册章的研究生证;③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④初试准考证;⑤报考时提交的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⑥报考类别选择“定向”的在职攻读考生:提供工作单位允许考生委托培养的同意书。⑦报考时填报的其他材料包括:科研成果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的表述资料、业绩记载、奖项证书等书面材料。

(二)验证程序

考生需在复试前携带验证材料前往研究生院招生办办理报到、验证,并领取复试通知书。即我院须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院规定的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详请见后续复试通知。

(三)诚信考查

在审查中发现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认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若有出入请及时向研招办提出并进行更正,若未更正导致上报报名录取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对在复试中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作弊考生在报考年度之后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即便报考作不准考处理。

 

九、关于在职博士研究生录取比例

我院限制在职博士研究生(即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录取比例,今年确定该比例不可突破45%左右。我所将严格参照执行,在可招录生源充足的前提下,定向考生拟录取人数不高于2名。

 

十、其他问题

加试。在复试时,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水平有疑问的,与初试成绩水平差距较大的。经报所招生领导小组确认,认为确有必要的,可进行加试。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形式为笔试,时间6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录取。加试科目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由我所自行组织进行。保密要求同复试要求一致。

 

十一、防疫特别提示

1.考生需在考试日起的前14天内,未曾到过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

2.考生应从考前14天起主动进行体温健康检测。并下载填写《上海社会科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已接种新冠疫苗的考生可免《承诺书》。

3.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须出示《承诺书》或“疫苗”接种记录、当日更新的“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4.考生须自备口罩,进出院区、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配合检查。复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5.考生若有发热情况(在入场时测量体温≥37.3℃),或不能满足本次考试其他防疫要求(如不能提供承诺书、绿色随申码和行程卡绿码),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二、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我所按规定对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录取咨询、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64860193(中国学所办公室)马老师

监督电话:021-33165031(院机关纪委)

021-64871077(研究生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中国学研究所

                                                               2021518日 

2021年世界中国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