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09 浏览次数:19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本所成立了招生工作指导小组,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加强对面试专家队伍的建设。由工作指导小组制定相关专家选聘标准、复试命题标准、制定本所的复试录取方案或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面试组专家进行复试工作培训。
在复试阶段,本所将按需成立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相关命题工作经验。凡参与命题、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
三、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一)成绩基本要求
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业务一成绩不低于50分;业务二成绩不低于50分。
(二)复试名单确定
在符合上述成绩要求前提下,本所复试名单的确定按报考专业内考生初试总分进行排序。
在生源充足的条件下,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可在适当范围内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四、复试的内容及相关要求
内容及要求: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
(一)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核
考查考生学术造诣、科研潜力、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中还将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本项考核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综合素质的考核
考查考生专业外语及外语表达应用能力、思维和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本项考核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的考核
本项工作由本所和研究生院联合考核,分复试中和复试后两个阶段。其中复试中阶段由本所重点考核,复试后阶段由研究生院统一征求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意见。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科研创新能力成绩×0.7+综合素质×0.3(即复试满分为70+30=100)
(五)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保持统一。
(六)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五、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一)验证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明文件。已取得双证的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需带加盖注册章的研究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③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无法在线验证的考生,请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初试准考证;⑤报考时提交的不少于两份的报考学科相关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原件(不可为照片或打印稿)。⑤报名表(从报名系统平台下载的有工作或学习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字的版本)⑥诚信考试承诺书。其中身份证、学位学历证明文件、研究生证还须提供复印件。
(二)验证程序
考生可在复试前的工作日9:30-11:30,13:30-16:00前往我院招生办(上海市柳州路991号2号楼916室)报到、验证,并领取复试通知书、诚信考核承诺书、考场规则,即我院须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院规定的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联系人:祝老师64871225。
(三)诚信考查
在审查中发现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认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若有出入请及时向研招办提出并进行更正,若未更正导致上报报名录取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对在复试中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作弊考生在报考年度之后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即便报考作“不准考”处理。
六、录取
复试结果应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根据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和复试成绩所占的相应权重,计算得出。
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复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复试及格,达到复试及格线的考生参加录取排名,未达到复试及格线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录取排名。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本所将上报复试结果名单,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复核、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七、复试形式与时间、地点
根据上级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2025年我所博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复试时间:2025年5月13日(周二)下午13:30开始
复试地点:中山西路分部(徐汇区柳州路991号)2号楼621教室
八、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我所按规定对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联系方式和监督联系方式:
咨询邮箱:malei@sass.org.cn(世界中国学研究所教务秘书马老师)
咨询电话:021-54908055(世界中国学研究所)
监督电话:021-54908194(研究生院)
监督邮件:qht@sass.org.cn(研究生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中国学研究所
2025年5月8日